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京召开,人大代表姜明建议:简化税制,将13%、9%、6%增值税税率合并为一档8%;同时建议取消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以票定额。
将13%、9%、6%
增值税税率合并为一档8%
取消增值税普通发票
取消以票定额
姜明代表的三个建议总结起来就一句话:简化税率结构,降低管理成本,减少征纳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在税制改革方面我们国家是下了很大决心的,从18年的17%降到16%在降到现在的13%,所以姜明代表建议的降到8%也不是不可能。新闻几句话就交代清楚了,今天我们重点YY一下:如果税率真的降到8%,我们的产品价格是否也可以同比例下调?
增值税税率降这么多,
客户要是要求
同比例降价
是不是可以答应了?
答案是:不可以!
大家还记得18年国家把增值税从17%降到16%,客户借机要求降价1%的事吗?
而且,就算每个企业都将政府的减部份让渡给下游企业,一个环节的增值税是这个环节增值部份减少的征税,才是可以让渡给下游的部份,这个部份的比例应该是这个环节增值率与减税率的乘积。用公式表示:不含税价格下调=增值率*3%,含税价格下调=增值率*3*/1.16。
举个例子:企业的进项占营收的60%,假如企业的进项100%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管增值税税率是多少,进销项都是可以相抵的,那么,对这个企业来说,只是对增值的40%按税率征税了。那么,现在增值税降5%,对该企业来说,只是减少了增值税税负2%,这个2%,还是是相对不含税销售而言的,不是对含税销售收入而言的。相对降税前的含税销售收入,只减少了税负1.724%。
因此,从纯降税来看税负的下降,每个企业减税的空间,取决于该企业的增值率和上游企业的减税转移。实际上,上游企业也不可能是降价5%,合理的只能是将上游减税的部份转移到下游,正如我们分析的例子,税率降5%,企业降价2%。因此,借势要求上游或下游都要降5%的企业,不是不懂,就是借故耍流氓。但是在中国这类耍流氓的企业非常多,现实中有很多大集团、企业都非常强势,借机要求它的供货方(特别是充分市场竞争的部品)降价5%,供货方为了存活也不得不接受!
归总,其实降低的只是税率,与商品价格是无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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