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的一天,龙泉市一偏远山村的村民惊讶地发现,村子附近的一片杂草丛中居然横七竖八地堆着好多个脏兮兮的大油桶,只要一靠近,就能闻到一股刺鼻的油味。油桶中流出的“黑油”已经将很大一片杂草染成了扎眼的黑色。

当村民发现那些废油桶后,立即就报了警。警方通过侦查手段,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松阳籍男子徐某某。随后,徐某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近日,该案开庭审理:松阳男子徐某某为了省2000元的废机油处理费,将整整10大桶,共计2.475吨的废机油随意倾倒。最终,徐某某因污染环境罪,被判刑。

事件经过

据查,今年55岁的徐某某是松阳工业园区内的一名清洁工。去年4月的一天,他听说工业园区内某不锈钢公司有数十桶废机油需要处理,于是他主动找到了该公司负责人,希望由他来处理那些废机油。

然而,徐某某并无处理危险废物的资质,其只是觉得有利可图,于是便有了“毛遂自荐”的一幕。最后,经过协商,徐某某以每桶200元的价格接下这单活,准备为该公司处理10桶废机油。可收钱后,徐某某却找不到收购废机油的人,于是他索性开着车,将10桶废机油拉到了龙泉市道太乡下乾村,然后偷偷地将废机油一股脑子都倒在了一片杂草丛中。做完这一切后,徐某某自认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正窃喜自己轻轻松松就挣了2000元。结果,他没想到,仅仅两天后村民就报了案。经龙泉市检察院审查认定,通过专业机构检测,徐某某倾倒的2.475吨废机油中总铬含量78.8mg/L,总镍含量46.6mg/L,两项重金属指标均超过最高允许排放标准10倍以上,其已涉嫌污染环境罪。随即,检方对徐某某提起了公诉。2月26日,该案开庭审理,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庭上,十分后悔的徐某某说:“我不识字,也不懂法,当时只是想挣点钱补贴家用,真不知道倾倒废机油会造成如此大的危害,以后再也不会干这些事了。”同样后悔的还有把处理废机油这活交给徐某某的那家公司——他们为清理徐某某倾倒的那些废机油,足足花了5万元。

检察官提醒,废机油属于国家标注的固体危险废物,应由有资质的企业来处理,严禁随意买卖。本案中倾倒的废机油已渗入土壤,并可能随着雨水、地下水的冲刷进入河流,对环境的潜在危害很大。检察机关将坚决按照党中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